使用說明書
348
電池與充電器:操作不當可能導致電池漏液或爆裂。在使用電池和充
電器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 只能使用已被驗證可用於本裝置的電池。
• 勿將電池投入火中或加熱升溫。
• 保持電池終端的清潔。
• 更換電池前,請先關閉相機。
• 不使用電池時,請從相機或充電器中取出電池並套上終端蓋。即使
在關閉時,這些裝置也會消耗極微量的電量且可能將電池電量耗盡。
如果電池長時間不使用,請先將其插入相機以將電量用盡,然後再
從相機中取出進行存放。電池應存放在周圍溫度為
15
℃
至
25
℃
之
間的陰涼處 (請不要將其存放在過熱或過冷的地方)。每
6
個月請
至少重新充電一次並將電量用盡,然後再進行存放。
• 電池電量耗盡時,反覆開啟或關閉相機將會縮短電池壽命。耗盡電
量的電池在使用前必須重新充電。
• 使用過程中,電池內部的溫度可能會升高。在內部高溫狀態下為電
池充電會削弱電池效能,並且電池可能無法充電,或者無法完全充
電。因此,請待電池降溫後再進行充電。
•
請於周圍溫度為
5
℃
至
35
℃
的室內環境中為電池充電。不要在周圍
溫度低於
0
℃
或高於
40
℃
時使用電池;否則將可能損壞電池或削弱
電池效能。當電池溫度為
0
℃
至
15
℃
及
45
℃
至
60
℃
時,電池容
量可能減少且充電時間會增加。若電池溫度低於
0
℃
或高於
60
℃,
電池將不會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