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44
4 對焦。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對焦。
相機對焦期間,對焦點將閃爍綠色且
快門釋放按鍵無法使用。若相機可以對焦,對焦點將顯示為
綠色;若相機無法對焦,對焦點則閃爍紅色 (請注意,即
使對焦點閃爍紅色,相機仍可拍攝照片;拍攝前請在螢幕中
確認對焦)。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可鎖定曝光 (
0
141
);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對焦鎖定。
D 在實時顯示中使用自動對焦
請使用
AF-S
或
AF-P
鏡頭。使用其他鏡頭或增距鏡可能無法達到
預期效果。請注意,在實時顯示中,自動對焦較慢且在相機對焦
期間螢幕可能變亮或變暗。相機無法對焦時,對焦點有時也可能
顯示為綠色。以下情形時,相機可能無法對焦:
• 主體包含平行於畫面長邊緣的線條
• 主體缺少對比度
• 位於對焦點的主體包含高對比亮度的區域,或包含聚光燈、霓
虹燈或其他有亮度變化的光源
• 在螢光燈、水銀燈、鈉燈或其他類似燈光下螢幕中出現閃爍或
條帶痕跡
• 使用十字 (星芒)濾鏡或其他特殊濾鏡
• 主體看起來小於對焦點
• 主體由規則的幾何圖案組成 (例如,百葉窗或摩天大樓上的一
排窗戶)
• 主體正在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