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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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建立、重新命名、刪除檔案夾或選擇儲存今後所拍照片的檔案夾。
• 選擇檔案夾:選擇儲存今後所拍照片的檔案夾。
• 新檔案夾:建立新檔案夾並按照以下所述命名。
• 重新命名:從清單中選擇一個檔案夾並按照以下所述重新命名。
• 刪除:刪除記憶卡上所有空檔案夾。
❚❚ 命名和重新命名檔案夾
檔案夾名稱最長可達
5
個字元。若要在名稱區域中
移動游標,請旋轉指令撥盤。若要在游標目前位置
輸入一個新的字母,請使用多重選擇器在鍵盤區域
中反白顯示所需字元,然後按下
X
按鍵。若要刪除
游標目前位置的字元,請按下
O
按鍵。按下
J
可
儲存更改並返回拍攝選單,按下
G
則不建立新檔
案夾也不更改檔案夾名稱而直接退出。
使用中的檔案夾
G
按鍵
➜ C
拍攝選單
D 檔案夾名稱
相機自動在記憶卡中的檔案夾名稱前指定一個
3
位元數檔案夾編碼 (例如,
100D5000
)。每個檔案夾最多可包含
999
張照片。拍攝過程中,照片將儲存在所選檔
案夾名稱中編碼最大的檔案夾中。如果拍攝照片時目前檔案夾已滿或已經包含編號為
9999
的照片,相機將建立一個新檔案夾,檔案夾編號即在目前檔案夾編號基礎上加
1
(例如,
101D5000
)。對具有相同名稱、不同檔案夾編號的檔案夾,相機將識別為同一
檔案夾。例如,若
使用中的檔案夾
選為
NIKON
,當
重播檔案夾 (0
146
)選為
目前
時,所有命名為
NIKON
的檔案夾 (包括
100NIKON
、
101NIKON
、
102NIKON
等)中的
照片都將會顯示。重新命名將更改具有相同名稱的所有檔案夾,但檔案夾編號保持不變。
目前檔案夾
其他檔案夾
(按字母順序排列)
D5000
(預設檔案夾)
鍵盤區域
名稱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