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218
n
拍攝 (所有模式)
需要一段時間才能開啟相機:刪除一些檔案或檔案夾。
快門釋放已停用:
• 記憶卡已鎖定、已滿或未插入記憶卡 (0
22
、
24
、
29
)。
• 內置閃光燈正在充電 (0
32
)。
• 相機未清晰對焦 (0
31
)。
• 安裝了帶有光圈環的
CPU
鏡頭,但光圈未鎖定在最高
f
值(0
194
)。
• 安裝了非
CPU
鏡頭,但相機未處於模式
M (0
195
)。
• 在用戶設定
f4
(沒有記憶卡?,0
164
)中選擇了
快門鎖定。
最終照片比觀景器中顯示的影像範圍稍大:觀景器水平與垂直方向的畫面覆蓋率約為
95%
。
照片未清晰對焦:
• 未連接
AF-S
或
AF-I
鏡頭:使用
AF-S
或
AF-I
鏡頭或者手動對焦。
• 相機無法使用自動對焦進行對焦:使用手動對焦或對焦鎖定 (0
58
、
60
)。
• 相機處於手動對焦模式:手動對焦 (0
60
)。
半按下快門釋放按鍵時不能鎖定對焦:當選擇了
AF-C
對焦模式或在
AF-A
模式下拍攝移動中
的拍攝對象時,請使用
AE-L/AF-L
按鍵鎖定對焦。
無法選擇對焦點:
•
AF
區域模式設定為自動區域
AF
:選擇其他模式 (0
56
)。
• 在實時顯示中選擇了臉部優先或主體追蹤
AF
(0
43
)。
• 半按下快門釋放按鍵關閉螢幕或啟動相機測光 (0
29
)。
無法選擇主體追蹤自動對焦模式:選擇了單色照片調控 (0
107
)。
無法選擇
AF
區域模式:選擇了手動對焦 (0
54
)。
無法更改影像大小:影像品質
設定為
NEF(RAW)
(0
63
)。
相機記錄照片時較慢:關閉減低長時間曝光雜訊功能 (0
151
)。
照片中出現任意分佈的明亮像素 (“雜訊”):
• 選擇較低的
ISO
感光度或者開啟減低高
ISO
雜訊功能 (0
151
)。
• 快門速度低於
8
秒:使用減低長時間曝光雜訊功能 (0
151
)。
AF
輔助照明燈不發亮:
• 相機處於
l、m、r、t、u、v
或
w
模式:選擇其他模式 (0
33
)。
• 連續伺服自動對焦模式時
AF
輔助照明燈不發亮。選擇
AF-S。在單點、動態區域或
3D
追
蹤自動對焦時,選擇中央對焦點 (0
58
)。
• 在用戶設定
a2
(內置
AF
輔助照明燈,0
155
)中選擇了
關閉。
• 照明燈已自動關閉。繼續使用時照明燈將會變熱;請待其冷卻。
按下遙控器上的快門釋放按鍵後沒有拍攝照片:
• 更換遙控器中的電池 (0
203
)。
• 選擇遙控模式 (0
65
、
67
)。
• 閃光燈正在充電 (0
32
)。
• 已超過在用戶設定
c4
(遙控持續時間)中所選的時間:重新選擇遙控模式(0
157
)。
• 明亮光源干擾遙控。
照片中出現污點:清潔鏡片正反面。若問題仍然出現,請執行影像感應器清理操作
(0
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