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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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取景器中对焦。
取下镜头盖后,旋转屈光度调节控制器,直至
AF
区域框获得清晰焦点。当用眼睛对准取景器
操作控制器时,请注意不要让手指或指甲触碰
到您的眼睛。
A 调整取景器对焦
如果您无法如上所述在取景器中对焦,请选择单次伺服自动对焦(AF-S ; 0
33
)、单 点
AF
(c ; 0
36
)以及中央对焦点,然后在中央对焦点上对高对比度拍摄对象进行构
图,并半按快门释放按钮使照相机对焦。照相机对焦时,通过屈光度调节控制器,使拍
摄对象在取景器中清晰对焦。若有需要,您可以使用另购的矫正镜片进一步调整取景器
对焦。
D
充电期间
充电期间请勿移动充电器或触碰电池。否则在极少数情况下,当电池仅完成部分充电
时,充电器也显示已完成充电。此时,请取出并再插入电池以重新开始充电。
D 电池充电
请阅读并遵循本说明书第
x-xiv
页和第
218-220
页中的警告及注意事项。
请于周围温度为
5
℃至
35
℃的室内环境中为电池充电。不要在周围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40
℃时使用电
池;否则将可能损坏电池或削弱电池性能。当电池温度为
0
℃至
15
℃及
45
℃至
60
℃
时,电池容量可能减少且充电时间可能增加。若电池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60
℃,电池
将不会充电。若充电期间 CHARGE (充电)指示灯快速闪烁 (每秒大约闪烁
8
次),请确
认是否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然后断开充电器的电源,取出并重新插入电池。若问题仍
然存在,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将电池与充电器送至零售商或尼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
行检查维修。
请勿为充满电的电池充电,否则可能会削弱电池性能。
充电器仅可为兼容的电池充电。当不使用充电器时,请断开其电源。
AF
区域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