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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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壽命
使用充滿電的電池所能記錄的短片片段時間長度或照片張數因電池的使用條件、
溫度、拍攝間隔以及選單顯示時間長度的不同而異。
EN-EL14
1030 mAh
)電
池的示範數據如下。
相片、單張快門釋放模式
CIPA
標準
1
:約
500
相片、連拍快門釋放模式 (尼康標準
2
:約
1700
短片
:
40
分鐘 (以
1080/60i
1080/50i
設定拍攝
HD
短片片段時)
3
1
使用
AF-S DX NIKKOR 18-55mm f/3.5-5.6G VR II
鏡頭在
23
℃(±
3
℃)時
測試的結果,其測試條件如下:鏡頭從無限遠到最小範圍來回變換
1
次,每
30
秒在預設設定下拍攝
1
張相片;相片拍攝後,螢幕開啟
4
秒;螢幕關
後,測試儀等待待機定時時間耗盡;每隔
1
次拍攝閃光燈以全光閃光
1
次。
未使用實時顯示。
2
使用
AF-S DX NIKKOR 18-55mm f/3.5-5.6G VR II
鏡頭在
20
時測試的結果
其測試條件如下:減震關閉;高速連拍快門釋放模式;對焦模式設為
AF-C
影像品質設為
JPEG
基本影像大小設為
M (中)白平衡設為
v
ISO
光度設為
ISO 100
快門速度為
1
/250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
3
後,焦
無限遠到最小範圍來回變換
3
次;連續
6
次拍攝後,螢幕開啟
4
秒後關閉;
待機定時時間耗盡後開始循環重複操作。
3
相機處於預設設定使用
AF-S DX NIKKOR 18-55mm f/3.5-5.6G VR II
鏡頭在
相機與影像產品協會
CIPA
指定的條件下及溫度
23
℃(±
3
℃)時測試
的結果。單個短片最長可達
20
分鐘,最大可達
4 GB
;若相機溫度升高,記
錄可能在達到這些極限之前結束
以下情況將會縮短電池壽命:
使用螢幕
保持半按快門釋放按鍵
重複自動對焦操作
拍攝
NEF
RAW
)相片
慢速快門
使用
GPS
元件
GP-1
使用
WU-1a
無線行動配接器
使用
VR
鏡頭時開啟
VR
(減震)模式
為確保能充分利用尼康
EN-EL14
鋰離子充電電池,請遵循以下注意事項:
保持電池接點的清潔。弄髒的接點會降低電池效能。
充電後請立即使用電池,否則會造成電池電量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