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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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电池持久力
使用充满电的电池所能记录的动画片段时间长度或照片张数根据电池的使用条件、温
度、拍摄间隔以及菜单显示时间长度的不同而异。
EN-EL14a
(
1230mAh
)电池的示例
数据如下。
• 照片、单张拍摄释放模式 (
CIPA
标准
1
):约
600
张
• 照片、连拍释放模式 (尼康标准
2
):约
2000
张
• 动画:约
50
分钟 (以
1080/60p
和
1080/50p
设定拍摄时)
3
1
使用
AF-S DX
尼克尔
18-55mm f/3.5-5.6G VR
镜头在
23
℃(±
3
℃)时测试的结
果,其测试条件如下:镜头从无穷远到最小范围来回变换
1
次,每
30
秒在默认设
定下拍摄
1
张照片;照片拍摄后,显示屏开启
4
秒;显示屏关闭后,测试仪等待待
机定时器时间耗尽;每隔一次拍摄闪光灯以全光闪光一次。未使用即时取景。
2
使用
AF-S DX
尼克尔
18-55mm f/3.5-5.6G VR
镜头在
20
℃时测试的结果,其测试条
件如下:减震关闭;高速连拍释放模式;对焦模式设为 AF-C ;图像品质设为
JPEG
基本;图像尺寸设为 M(中);白平衡设为 v ;
ISO
感光度设为
ISO 100
;快门速
度为
1
/250
秒;半按快门释放按钮
3
秒后,焦距从无穷远到最小范围来回变换
3
次;
连续
6
次拍摄后,显示屏开启
4
秒后关闭;待机定时器时间耗尽后开始循环重复操
作。
3
在照相机默认设定下,使用
AF-S DX
尼克尔
18-55mm f/3.5-5.6G VR
镜头在相机影
像器材工业协会 (
CIPA
)指定的条件及温度
23
℃(±
3
℃)时的测试结果。单个
动画最长可达
20
分钟,最大可达
4GB
;若照相机温度升高,录制可能在达到这些
极限之前结束。
以下情况将会降低电池持久力:
• 使用显示屏
• 持续半按快门释放按钮
• 重复自动对焦操作
• 拍摄
NEF
(
RAW
)照片
• 低速快门
• 使用内置
Wi-Fi
或位置数据功能,或使用另购的位置数据单元
• 使用
Eye-Fi
卡
• 使用
VR
镜头时开启
VR
(减震)模式
为确保能充分利用尼康
EN-EL14a
锂离子可充电电池,请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 保持电池接点的清洁。弄脏的接点会降低电池性能。
• 充电后请立即使用电池,否则会造成电池电量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