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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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用戶須知
使用無線區域網路產品時的注意事項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
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
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
機設備之干擾。
安全性
本產品的一大好處就是可讓他人在其範圍內自由進行無線數據交換,
但是若不啟用安全性保護將可能會出現以下情況:
• 數據盜竊:惡意第三方可能會截取無線傳送以盜竊用戶
ID
、密碼以
及其他個人資訊。
• 未經授權的存取:未授權用戶可能也能存取網路,更改數據或進行
其他惡意操作。請注意,由於無線網路的設計特性,即使啟用了安
全性保護,特殊攻擊也可能實現未經授權的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