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完整说明书)
Table Of Contents
- 包装内物品
- 关于本说明书
- 目录
- 菜单列表
- 安全须知
- 声明
- 开始了解照相机
- 开始步骤
- 基础拍摄与播放
- 照相机控制
- 拍摄设定
- 视频录制和编辑
- 其他拍摄选项
- 播放
- 语音留言
- 连接至计算机和电视机
- 内置无线
- 以太网/WT-6
- 连机闪光拍摄
- 遥控闪光拍摄
- 菜单指南
- 默认设定
- 播放菜单:管理图像
- 照片拍摄菜单:拍摄选项
- 视频拍摄菜单:视频拍摄选项
- 自定义设定:微调照相机设定
- 设定菜单:照相机设定
- 润饰菜单:创建润饰后的副本
- 我的菜单/最近的设定
- 故障排除
- 技术注释
- 添加的功能
1145
使用
“C”
固件
1.30
版时可用的功能
重新调用拍摄功能 (
C 1.20
及更新版本)
在自定义设定
f3[
自定义控制
]
中添加了
[
重新调
用拍摄功能
(
保持
)]
项目。将这一作用指定给一
个控制按钮,这样在取景器拍摄期间只需按一
下该控制按钮,即可重新调用先前保存的曝光
模式和测光等设定值。再按一下该控制按钮可
恢复先前值。
•
要选择按下按钮时重新调用的设定,加亮显示
[
重新调用拍摄功能
(
保持
)
]
并按下
2
。可用的项目和选项大多与
[
重新调用拍摄功能
]
共享。例外
是,
[
AF-ON
]
的所选项无法使用
[
重新调用拍摄功能
(
保持
)
]
进行保存。
• 重新调用的设定生效时取景器和机顶控制面板中的曝光模式指示会闪
烁。
• 重新调用设定后,可使用指令拨盘调整快门速度和光圈。
-
使用柔性程序进行模式
P
调整。
-
若自定义设定
b4[
简易曝光补偿
]
选为
[
关闭
]
以外的选项,曝光补偿可
通过旋转指令拨盘进行调整。
• 无法对设定进行保存或重新调用的条件与
[
重新调用拍摄功能
]
相同。
• 可将
[
重新调用拍摄功能
(
保持
)]
指定给
[
预览按钮
]
、
[Fn1
按钮
]
、
[Fn2
按
钮
]
、
[
竖拍
Fn
按钮
]
、
[AF-ON
按钮
]
、
[
副选择器中央
]
、
[
竖拍
AF-ON
按
钮
]
、
[
视频录制按钮
]
或
[
镜头对焦功能按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