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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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基本设置:设定菜单
菜单指南
文件夹
在存储卡上创建新的文件夹,并选择用来记录新照片的文件
夹。
文件夹名称由3位数文件夹编号和5位数文件夹名称组 (例
如,100NCD60”)。 文件夹编号由相机自动指定,而文件夹
名称则可由用户创建。
C 文件夹名称
每个文件夹中最多可包含999张照片。 拍摄过程中,照片将被记录到所选名称中编号最大
的文件夹中。 例如,如果为选定文件夹选择了文件夹NCD60 并且有两个名为 101NCD60
和“102NCD60的文件夹,照片将会记录在 102NCD60”中 在当前文件夹已满或包含编
号为9999的照片时,若拍摄一张新照片,相机将在当前文件夹编号的基础上加 1创建一个
新文件夹 (例如,101NCD60)。
选定文件夹
选择用来记录后面拍摄的照片的文件夹。
* 当用删除选项删除了当前文件夹或者相机插了不同存储卡,该文件夹将继续显示为当前
文件夹。 如果在选择了此文件夹时拍摄了照片,创建的新文件夹将拥有相同的名称。
新建
创建新文件夹并进行命名。 按下K保存更改并返回设定菜单。
重新命名
从列表中选择一个文件夹并在重新命名画面中重新命名。 重新命名文件夹的方法与命
名新文件夹相同。 默认文件夹无法重新命名。
删除
删除存储卡中所有空文件夹。
(当选择完整时显示;A 118
NCD60 (默认文件夹)
当前文件夹*
其它文件夹
(按字母顺序)
键盘区
使用多重选择器可
高亮显示字母,按
Q进行选择。
名称区
文件夹名称在此显示。
若要移动光标,请旋转指令
拨盘。
输入的注释在名称区将从当前的光标位置开始。 文件夹名称最长为 5 个字符。第 5
字符以后的任何字符都将被删除。 若要删除光标当前位置的字符,请按下J 按下
O将直接退出,不会新建文件夹或改变文件夹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