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23
X
D 电池与充电器
请阅读并遵循本说明书第
xii-xvi
页和第
290-292
页中的警告及注意事项
。不要
在周围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40
℃时使用电池;否则将可能损坏电池或削弱电池
性能。当电池温度为
0
℃至
15
℃及
45
℃至
60
℃时,电池容量可能减少且充电
时间可能增加。
充电期间请勿移动充电器或触碰电池,否则在极少数情况下,当电池仅完成部
分充电时,充电器也显示已完成充电。此时,请取出并再插入电池以重新开始
充电。
若充电期间 CHARGE 指示灯忽明忽暗 (例如每秒大约闪烁
8
次),请确认是否处
于合适的温度范围,然后拔下充电器,取出并重新插入电池。若问题仍然存在,
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将电池与充电器送至零售商或尼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
行检查维修。
附送的电源线和墙式适配器仅适用
MH-25a
充电器仅可为兼容的电池充电。
当不使用充电器时,请断开其电源
A
EN-EL15
锂离子可充电电池
附送的
EN-EL15
可与兼容设备共享信息,这使照相机可用
6
个级别显示电池电
量状态 0
35
。设定菜单中的电池信息选项详细介绍了自最近一次充电后电
池电量、电池持久力、已拍照片数量的信息 0
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