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51
x
4 选择对焦点。
!
(脸部优先
AF
):当照相机侦测到面向照
相机的人物拍摄对象时,显示屏中将出现一
个黄色双边框 (若侦测到多张脸部 (最多
35
张),照相机将对焦于最近的拍摄对象;
若要选择其它拍摄对象,请向上、向下、向
左或向右按下多重选择器)。
$
/
%
(宽区域和标准区域
AF
):使用多重选
择器可将对焦点移至画面中的任何位置,按
下
J
可将对焦点置于画面中央。
&
(对象跟踪
AF
):将对焦点置于拍摄对
象上并按下
J
。对焦点将跟踪在画面中移动
的所选拍摄对象。
D 在即时取景中使用自动对焦
请使用
AF-S
镜头。使用其它镜头或望远倍率镜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请注意,在即时取景中自动对焦较慢,并且照相机对焦期间显示屏可能变
亮或变暗。照相机无法对焦时,对焦点有时可能显示为绿色。以下情形
时,照相机可能无法对焦:
• 拍摄对象包含平行于画面长边缘的线条
• 拍摄对象缺少对比度
• 位于对焦点的拍摄对象包含高对比亮度的区域,或拍摄对象由聚光灯、
霓虹灯或其它有亮度变化的光源照亮
• 在荧光灯、水银灯、钠汽灯或其它类似灯光下显示屏中出现闪烁或条带
痕迹
• 使用十字 (星芒)滤镜或其它特殊滤镜
• 拍摄对象看起来小于对焦点
•
拍摄对象由规则的几何图案组成(例如,百叶窗或摩天大楼上的一排窗户)
• 拍摄对象正在移动
对焦点
对焦点
对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