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52
x
5 對焦。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對焦。
! (臉部優先
AF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相機將為
黃色雙邊框中的臉部設定對焦;若相機無法再偵測到該
主體 (例如,因為主體已面向其他地方),則邊框將會
消失。
$
/
%(廣闊區域和標準區域
AF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
間相機對焦於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
& (主體追蹤
AF
):相機對焦於目前主體。若要停止
追蹤,請按下
J。
相機對焦期間,對焦點以綠色閃爍。若相機可以對焦,對焦點將顯示為綠
色;若相機無法對焦,對焦點則以紅色閃爍 (請注意,即使對焦點以紅色
閃爍,相機仍可拍攝照片;拍攝前請在螢幕中確認對焦。)透過按下
AE-L/
AF-L
按鍵可鎖定曝光 (0
106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可鎖定對焦。
6 拍攝照片。
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進行拍攝。螢幕將會關閉。
D 主體追蹤
相機可能無法追蹤以下主體:細小、移動迅速、顏色和背景相
似、主體和背景都極亮或極暗、主體或背景的亮度和顏色變化
很大、主體離開畫面或者主體的大小明顯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