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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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补偿
闪光补偿可用于在
–3EV
至
+1EV
的范围内以
1
/3EV
为增量改变闪光量,从
而改变主要拍摄对象相对于背景的亮度。增加闪光量可使主要拍摄对象
显得更加明亮,减少闪光量则可防止不需要的亮部或反射。
请按下 M (Y)按钮并同时旋转副指令拨
盘,直至控制面板中显示所需值。一般情
况下,选择正值使主要拍摄对象更亮,选
择负值则更暗。
在±
0.0
以外的值时,当您释放 M (Y)
按钮后,控制面板和取景器中将会显示 Y 图
标。当前闪光补偿值可通过按下 M (Y)按钮
进行确认。
将闪光补偿设为±
0.0
可恢复通常闪光量。照
相机关闭时,闪光补偿不会重设。
A 另购的闪光灯组件
安装了另购的
SB-910
、
SB-900
、
SB-800
、
SB-700
、
SB-600
、
SB-400
及
SB-R200
闪光灯组件时也可使用闪光补偿。对于
SB-910
、
SB-900
、
SB-800
、
SB-700
和
SB-600
,您还可以使用闪光灯组件上的控制来设定闪光补偿;使用闪光灯组件
所选的值将添加至使用照相机所选的值中。
A 也请参阅
有关选择闪光补偿可用增量大小的信息,请参阅自定义设定
b2
(曝光控制
EV
步长, 0
236
)。有关选择闪光和曝光补偿的组合方式的信息,请参阅自定义
设定
e4
(闪光曝光补偿,0
252
)。有关在一系列照片中自动更改闪光级别的
信息,请参阅第
134
页内容。
(仅限于
P
、
S
、
A
和
M
模式)
M
(
Y
)按钮
副指令拨
盘
±0EV
(按下
M
(
Y
)按钮)
–0.3EV
+1.0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