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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补偿可用于在
-3EV
到
+1EV
的范围内以
1
/
3
EV
为增量改变
闪光量,从而改变主要拍摄对象相对于背景的亮度。增加闪
光量可使主要拍摄对象显得更加明亮,减少闪光量则防止不
需要的亮部或反射。
请按下 M(Y)按钮并同时旋转副指令拨盘,直至控制面板、
取景器或信息显示中显示所需值。一般情况下,选择正值使
主要拍摄对象更亮,选择负值则使其更暗。
闪光补偿 (仅限于 P、 S、 A、 M 和 h 模式)
M
(
Y
)按钮 副指令拨
控制面板 信息显示
±
0EV
(按下
M
(
Y
)按钮)
-0.3
(
-
1
/
3
)
EV
+1.0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