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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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
兼容的镜头 兼容
AF
尼克尔镜头,包括
G
型、
E
型、
D
型镜头 (
PC
镜头受到某些限制)、
DX
镜头(使用
DX 24
×
16 1.5
×影像区域)、
AI-P
尼克尔镜头以及非
CPU AI
镜头 (仅
限于 A 和 M 模式)。不能使用
IX
尼克尔镜
头、用于
F3AF
的镜头以及非
AI
镜头。
电子测距仪适用于最大光圈为
f/5.6
或以
上的镜头(使用最大光圈为
f/8
或以上的
镜头时,电子测距仪支持
11
个对焦点)。
快门
类型 电子控制纵走式焦平面快门
速度
1
/
4000
-30
秒(以
1
/
3、
1
/
2
EV
为步长进行微
调)、
B
门、遥控
B
门、
X200
闪光同步
速度
X=
1
/
200 秒;在
1
/
250 秒或以下速度时,与
快门保持同步 (速度为
1
/
200 至
1
/
250 秒之
间时闪光范围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