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Table Of Contents
- 包裝內物品
- 關於本說明書
- 目錄
- 選單列表
- 安全須知
- 聲明
- 開始瞭解相機
- 開始步驟
- 基本攝影與重播
- 相機控制
- 拍攝設定
- 短片記錄和編輯選項
- 其他拍攝選項
- 重播
- 連接至電腦和電視機
- 網路連線
- 連機閃光燈攝影
- 遙控閃光燈攝影
- 選單指南
- 預設設定
- 重播選單:管理影像
- 相片拍攝選單:拍攝選項
- 短片拍攝選單:短片拍攝選項
-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 設定選單:相機設定
- 修飾選單:建立經修飾的版本
- 我的選單/最近的設定
- 故障診斷
- 技術註釋
- 套裝鏡頭說明書
- 索引
xlv
● 有關拷貝或複製限制的注意事項
請注意,透過掃描器、數碼相機或其他裝置,採用數碼拷貝或複製的方式來擁有相
關資料的行為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 法律禁止拷貝或複製的項目
請勿非法拷貝或非法複製紙幣、硬幣、有價證券、國債債券或地方政府債券,即
使這類拷貝或複製品上印有
“
樣本
”
字樣亦然。
禁止拷貝或複製國外流通的紙幣、硬幣或有價證券。
除非事先獲得政府許可,否則禁止拷貝或複製由政府所發行而尚未使用的郵票或
明信片。
請勿拷貝或複製由政府所發行的郵票,以及法律上規定的證明文件。
• 關於特定拷貝或複製的警告
除非出於商業目的所必須的極少量的拷貝以外,也請不要擅自對企業依法發行的
有價證券 (股票、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等)、月票或優惠券進行拷貝或複製。另
外,禁止拷貝或複製政府頒發的護照、身份證以及公共機構或企業單位頒發的許
可證、通行證和餐券等票據。
• 關於遵守著作權法的聲明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權所有者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透過本相機建立的
具有著作權的相片或短片。將相片或短片僅作個人用途時可以例外,但若將它們
用於展覽或實況表演,則即使是個人使用也有可能會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