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428
n
镜头
兼容的镜头 兼容
AF
尼克尔镜头,包括
G
型和
D
型镜头 (
PC
微距尼克尔镜头受到某些限制)、
DX
镜头(使用
DX 24
×
16 1.5
×图像区域)、
AI-P
尼克尔镜头
以及非
CPU AI
镜头 (仅限于曝光模式 g 和 h)。
不能使用
IX
尼克尔镜头、用于
F3AF
的镜头以及
非
AI
镜头。
电子测距仪适用于最大光圈为
f/5.6
或以上的镜
头 (使用最大光圈为
f/8
或以上的镜头时,电子
测距仪支持
11
个对焦点)。
快门
类型 电子控制纵走式焦平面快门
速度
1
/8000-30
秒( 以
1
/3
、
1
/2
或
1EV
为步长进行微调)、
B
门、
X250
闪光同步
速度
X=
1
/250
秒;在
1
/320
秒或以下速度时,与快门保
持同步 (速度为
1
/250
至
1
/320
秒之间时闪光范围
缩小)
释放
释放模式
S
(单张拍摄)、
C
L
(低速连拍)、
C
H
(高速连拍)、
J (安静快门释放)、 E (自拍)、
M
UP
(反光
板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