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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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D 电池与充电器
请阅读并遵循本说明书第
xiii-xviii
页和第
401-404
页中的警告及注意
事项
。不要在周围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40
℃时使用电池;否则将可
能损坏电池或削弱电池性能。当电池温度为
0
℃至
15
℃及
45
℃至
60
℃时,电池容量可能减少且充电时间可能增加。
若充电期间
CHARGE
指示灯忽明忽暗 (每秒大约闪烁
8
次),请确
认是否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然后拔下充电器的插头,取出并重新插
入电池。若问题仍然存在,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将电池与充电器送至
零售商或尼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检查维修。
不要使充电器的端子短路;否则可能导致过热且损坏充电器。充电
期间请勿移动充电器或触碰电池。否则在极少数情况下,当电池仅完
成部分充电时,充电器也显示已完成充电。此时,请取出并再插入电
池以重新开始充电。若电池是在低温下充电的,或者使用电池时的温
度低于充电时的温度,电池容量可能会暂时下降。如果电池充电时的
温度低于
5
℃,电池信息0
332
显示中的电池持久力指示将会暂
时降低。
电池刚被使用后可能会发热。请待电池冷却后再进行充电。
附送的电源线和墙式适配器仅适用于
MH-25
。充电器仅可为兼容的
电池充电。当不使用充电器时,请断开其电源。
在室温环境下使用一块充满电的电池时,若其电量保持时间明显缩
短,表明电池需要更换。请购买一块新的
EN-EL15
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