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186
l
D 內置閃光燈
適用於焦距為
24-300 mm
的
FX
格式鏡頭(0
375
)。取下遮光罩能
防止陰影。閃光燈最小範圍為
0.6 m
,且不能在微距變焦鏡頭的微距
範圍內使用。
當
ISO
感光度介於
100
至
6400
之間時,可使用
i-TTL
閃光控制;其
他感光度時,在某些距離或光圈值下可能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若閃光燈在連續拍攝模式(0
103
)下閃光,每按一次快門釋放按鍵
只拍攝一張相片。
當閃光燈已用於數次連續拍攝之後,快門釋放將暫時失效以保護閃光
燈。短暫間歇後,閃光燈可以繼續使用。
A 亦請參見
有關重新構圖前鎖定已測光主體的閃光數值 (
FV
)的資訊,請參見
第
190
頁內容。
有關自動
FP
高速同步和選擇閃光燈同步速度的資訊,請參見用戶設
定
e1
(閃光燈同步速度,0
299
)。有關選擇使用閃光燈時可用最慢
快門速度的資訊,請參見用戶設定
e2
(快門速度閃光燈同步,
0
300
)。有關閃光控制以及在指令器模式下使用內置閃光燈的資訊,
請參見用戶設定
e3
(內置閃光燈的閃光控制,0
301
)。
有關使用另購閃光燈元件的資訊,請參見第
380
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