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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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补偿可用于在
-3EV
至
+1EV
的范围内以
1
/
3
EV
为增量改变闪光量,从而改变主要拍摄对象相对
于背景的亮度。增加闪光量可使主要拍摄对象显
得更加明亮,减少闪光量则防止不需要的亮部或
反射。
若要选择一个闪光补偿值,请按下 M (Y)按钮
并同时旋转副指令拨盘,直至控制面板中出现所
需值。一般情况下,选择正值使主要拍摄对象更
亮,选择负值则使其更暗。
在±
0.0
以外的值时,当您释放 M (Y)按钮后,
控制面板和取景器中将会显示 Y 图标。当前闪光
补偿值可通过按下 M (Y)按钮进行确认。
将闪光补偿设为±
0.0
可恢复通常闪光量。照相机
关闭时,闪光补偿不会重设。
闪光补偿
M
(
Y
)
按钮
副指令拨盘
±
0EV
(按下
M
(
Y
)按钮)
-0.3
(
-
1
/
3
)
EV
+1.0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