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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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
AF-S
尼克尔
24-120mm f/4G ED VR
镜头在
23
℃(±
2
℃)
时测试的结果,其测试条件如下镜头从无穷远到最小范围来回变
1
次,每
30
秒在默认设定下拍摄一张照片;每隔一次拍摄闪光
灯闪光一次。未使用即时取景。
2
使用
AF-S
尼克尔
70-200mm f/2.8G ED VR II
镜头在
20
℃时测试的
结果,其测试条件如下:减震关闭;图像品质设为
JPEG
标准;图
像尺寸设为;快门速度为
1
/
250
秒;持续半按快门释放按钮
3
后,焦距从无穷远到最小范围来回变换
3
次;连续
6
次拍摄后,
示屏开启
5
秒然后关闭;待机定时器时间耗尽后开始循环重复操
作。
3
在照相机默认设定下,使用
AF-S
尼克尔
24-120mm f/4G ED VR
头在相机影像器材工业协会
CIPA
)指定的条件及温度
23
(±
3
℃)时的测试结果。单个动画最长可达
20
分钟
1080/60p
),
最大可达
4GB
;若照相机温度升高,录制可能在达到这些极限之前
结束。
以下情况将会降低电池持久力:
使用显示屏
持续半按快门释放按钮
重复自动对焦操作
拍摄
NEF
RAW
)或
TIFF
RGB
)照片
低速快门
使用另购的
UT-1
通信单元或
WT-5
无线传输器
使用
GP-1
GP-1A GPS
单元
使用
WR-R10/WR-1
无线遥控器或
ML-3
遥控器模组套装
使用
VR
镜头时开启
VR
(减震)模式
为确保能充分利用尼康
EN-EL15
锂离子可充电电池,请遵守
以下注意事项:
保持电池接点的清洁。弄脏的接点会降低电池性能。
充电后请立即使用电池,否则会造成电池电量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