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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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焦距变化拍摄
若您使用闪光灯,请选择比闪光灯充电所需时间更长的间隔时间。
若间隔时间太短,闪光灯可能会以比获取完整曝光所需电量更少的
电量闪光。焦距变化拍摄仅当安装了
AF-S
或
AF-P
镜头时才能使用,
未设定照相机时钟或未插入存储卡时则无法使用。焦距变化拍摄无
法与某些照相机功能相结合,包括即时取景 (0
37
) 、动画录制
(0
59
)、
定时动画、包围、自拍 (0
116
)、长时间曝光 (
B
门
或遥控
B
门拍摄; 0
133
)、
HDR
(高动态范围)、多重曝光以及
间隔拍摄。请注意,由于每次拍摄的快门速度以及记录图像所需时
间可能不尽相同,间隔结束到下一间隔开始之间的时间可能会有差
异。若无法在当前设定 (例如,快门速度设为 A
或 %)下继
续拍摄,显示屏中将出现一条警告信息。
A 静音拍摄
将静音拍摄选为开启可禁用某些照相机功能,包括:
•
ISO
感光度
Hi 0.3
至
Hi 2
(0
119
)
• 闪光拍摄 (0
187
)
• 曝光延迟模式 (0
264
)
• 闪烁消减 (0
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