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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选择一种
AF
区域模式,请按下
AF
模式按钮
并同时旋转副指令拨盘,直至显示屏中显示所需
模式。
&
对象跟踪
AF
:将对焦点置于拍摄对象上并按下多
重选择器的中央。对焦点将跟踪在画面中移动的
所选拍摄对象。若要结束跟踪,请再次按下多重
选择器的中央。此外,您可通过触摸显示屏中的
拍摄对象启动跟踪;若要结束跟踪并拍摄照片,
请从屏幕抬起您的手指。若已在进行跟踪,触摸
显示屏任一位置将使照相机对焦于当前拍摄对
象,并且当您从屏幕抬起手指时将拍摄一张照
片。请注意,照相机可能无法跟踪以下拍摄对象:
移动迅速,离开画面或被其他物体遮挡,大小、
色彩或亮度明显变化,太小、太大、太亮、太暗,
或者色彩或亮度与背景相似。
AF
模式按钮 副指令拨盘
模式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