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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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對焦移動攝影
若您使用閃光燈,請選擇比閃光燈充電所需時間更長的間隔時間。
若間隔時間太短,閃光燈可能會以比獲取完整曝光所需電量更少的
電量閃光。對焦移動僅當安裝了
AF-S
AF-P
鏡頭時才能使用,未
設定相機時鐘或未插入記憶卡時則無法使用。對焦移動無法與某些
相機功能相結合包括實時顯示0
37
短片記錄0
59
、微
時短片、包圍、自拍 0
116
、長時間曝光
B
門或定時攝影;
0
133
)、
HDR
(高動態範圍、多重曝光以及間隔定時拍攝。請
注意,由於每次拍攝的快門速度以及記錄影像所需時間可能不盡相
同,間隔結束到下一間隔開始之間的時間可能會有差異。若無法在
目前設定 (例如,快門速度設為
A
%)下繼續拍攝,螢幕
中將出現一條警告資訊。
A 寧靜攝影
寧靜攝影
選為
開啟
會停用某些相機功能,包括:
ISO
感光度
Hi 0.3
Hi 2
0
119
閃光燈攝影 0
187
曝光延遲模式 0
264
減少閃爍 0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