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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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文件夹
创建、重新命名、删除文件夹或选择储存今后所拍照片的文件夹。该选
项适用于所有模式。
• 选定文件夹:选择储存今后所拍照片的文件夹。
• 新建:创建新文件夹并按照以下所述命名。
• 重新命名:从列表中选择一个文件夹并按照以下所述重新命名。
• 删除:删除存储卡上所有空文件夹。
❚❚ 命名和重新命名文件夹
文件夹名称最长可达
5
个字符。若要在名称区域中
移动光标,请按下
W
按钮并按下
4
或
2。若要在
光标当前位置输入一个新的字母,请使用多重选择
器在键盘区域中加亮显示所需字符,然后按下
X
按
钮。若要删除光标当前位置的字符,请按下
O
按
钮。按下
J
可保存更改并返回拍摄菜单,按下
G
则不创建新文件夹也不更改
文件夹名称而直接退出。
D 文件夹名称
照相机自动在存储卡中的文件夹名称前指定一个
3
位数文件夹编码 (例如,
100NCD90
)。每个文件夹最多可包含
999
张照片。拍摄过程中,照片将储存在
所选文件夹名称中编码最大的文件夹中。如果拍摄照片时当前文件夹已满或已经
包含编号为
9999
的照片,照相机将新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编号即在当前文件
夹编号基础上加
1
(例如,
101NCD90
)。对具有相同名称、不同文件夹编号的
文件夹,照相机将识别为同一文件夹。例如,若
文件夹
选为
NIKON
,当
播放文
件夹(第
162
页)选为
当前
时,所有命名为
NIKON
的文件夹(包括
100NIKON
、
101NIKON
、
102NIKON
等)中的照片均可显示。重新命名将更改具有相同名称
的所有文件夹,但文件夹编号保持不变。
当前文件夹
NCD90
(默认文件夹)
其他文件夹
(按字母顺序排列)
键盘区域
名称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