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174
L
a2
:中央对焦点
该选项 (适用于所有拍摄模式)决定中央对焦点的大小。
有关对焦设定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第
54
页内容。
a3
:内置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
选择在光线不足时是否点亮内置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以辅
助对焦操作。该选项适用于
l
和
m
之外的所有拍摄模式。
A
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
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的有效范围约为
0.5-3.0 m
,在使用辅助照明灯时,请使用焦距为
24-200 mm
的镜头,并移除镜头罩。
A
亦请参阅
有关适用于自动对焦辅助的镜头限制信息,请参阅第
231
页内容。
选项 取景器显示 说明
c
标准区域 (默认) 对焦于容易在对焦点构图的静止拍摄对象。
7
宽区域
对焦于移动的拍摄对象。当在个人设定
a1
(
AF
区域模式)中选择了
AF
自动区域
时不可用。
选项 说明
开启
(默认)
若拍摄对象光线不足,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将点亮,以便在个人设定
a1
(
AF
区域模式)中选择了
单点、
AF
自动区域
或
3D
跟踪(
11
个对焦点)时,或者
当个人设定
a1
设定为
动态区域
且选择了中央对焦点时,辅助单次伺服自动对
焦 (自动对焦模式选择为
AF-S,或
AF-A
自动对焦模式选择为单次伺服自动对
焦)模式下的对焦操作。
关闭
自动对焦辅助照明灯不会点亮以辅助对焦操作。光线不足时,相机可能无法使
用自动对焦进行对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