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开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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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关于显示屏的注意事项
• 显示屏 (包括电子取景器)制造精度高,其有效像素数
至少达99.99%,偏差或缺陷不超过0.01%。因此,这些屏
幕可能含有始终发亮 (白色、红色、蓝色或绿色)或不
发亮 (黑色)的像素,这并非故障,使用本设备记录的
图像不会受到影响。
• 显示屏中的图像在明亮的光线下可能难以看清。
• 请勿对显示屏施加压力,否则可能会导致损坏或发生故
障。如果显示屏破损,请注意防止碎玻璃划伤,以及防
止显示屏中的液晶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或口内。
内置可充电电池
使用注意事项
• 不要在低于-10°C或高于+40°C 的环境温度下使用电池,否
则可能会导致损坏或发生故障。
• 如果发现电池出现任何异常,例如温度过高、冒烟或发
出异味,请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经销商、尼康售后服
务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
给电池充电
本照相机中内置有锂离子电池组。由于在购机时电池并未
充满电,因此使用照相机之前请使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为
电池充电(A4)。
• 使用前,请在环境温度介于5°C到35°C的室内给电池充电。
• 若照相机温度高,则可能无法给电池正确充电或无法充
满电,并可能会降低电池性能。
•
请注意,使用之后照相机可能会变烫;请等照相机冷却后再充电。
•
如果内置电池的温度低于
0°C
或高于
60°C
,则电池将无法充电。
• 如果内置电池的温度介于45°C至60°C之间,则充电容量可
能会降低。
• 电池充满电后请勿继续充电,否则会降低电池性能。
• 充电期间,照相机温度可能会升高。不过,这并非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