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23
z
3
構圖。
4
對焦。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對焦。若主體
光線不足,
AF
輔助照明燈(0
2
)將
可能點亮以輔助對焦操作。
若相機可進行對焦,所選對焦區域將
反白顯示為綠色,且相機將發出蜂鳴
音 (若主體正在移動,則可能不會
發出蜂鳴音)。
若相機無法對焦,對焦區域將顯示為
紅色。請參見第
139
頁內容。
半按住快門釋放按鍵時,螢幕中將顯
示記憶體緩衝區 (“
r
”; 0
27
)中
可儲存的影像張數。
將主體置於畫面中央。
A
臉部優先
AF
相機偵測並對焦於人物主體 (臉部優先
AF
)。當偵測到面向相機的人物主體(若
偵測到最多達
5
張的多張臉部,相機將
選擇最近的主體)時,螢幕中將顯示一
個黃色雙邊框。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可對
焦於黃色雙邊框中的主體。若相機無法
再偵測到該主體 (例如,因為主體已面
向其他地方),則該邊框將從螢幕中消失。
對焦區域
緩衝區容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