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xx
台灣用戶須知
使用無線區域網路產品時的注意事項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
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
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
備之干擾。
安全性
本產品的一大好處就是可讓他人在其允許的範圍內為交換數據自由地進
行無線連接,但是若不啟用安全性保護將可能會出現以下情況:
• 數據盜竊:惡意第三方可能會截取無線傳送以盜竊用戶
ID
、密碼以及其
他個人資訊。
• 未經授權的存取:未授權用戶可能也能存取網路,更改數據或進行其他
惡意操作。請注意,由於無線網路的設計特性,即使啟用了安全性保護,
特殊攻擊也可能實現未經授權的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