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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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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出于商业目的所必须的极少量的拷贝以外,也请
不要擅自对企业依法发行的有价证券(股票、债券、
支票及礼券等)、月票或优惠券进行拷贝或复制。另
外,禁止拷贝或复制政府颁发的护照、公共机构或企
事业单位颁发的许可证、身份证以及通行证和餐券等
票据。
关于遵守著作权法的声明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权利人的同意,不得
擅自使用通过本照相机制作的具有著作权的照片或影
音作品。将照片或影音作品仅作个人用途时可以例
外,但对于展览或现场表演的照片或影音作品,则即
使是个人使用也有可能会受到法律限制。
仅可使用尼康品牌的电子配件
尼康照相机具有复杂的电子电路。只有使用尼康公司专
门为该款数码照相机设计制造并验证合格的尼康品牌电
子配件(包括镜头、充电器、电池、电源适配器及闪光
灯配件),才能够符合其电子电路的操作和安全需要。
使用非尼康品牌的电子配件可能会损坏照相机,这种情
况下尼康公司将不能提供保修。若使用未标有尼康全息
防伪图(如下图所示)的第三方锂离子电池组,将可能
会影响照相机正常工作,或导致电池过热、燃烧、破裂
或漏液。
有关尼康品牌配件的详细信息,请联系当地的尼康授权
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