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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连机闪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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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快门速度
当使用了另购的闪光灯组件时,快门速度可按照下表进
行设定:
模式 快门速度
b
由照相机自动设定(1/200–1/60秒)
PA 由照相机自动设定(1/200–1/60秒)*
S 1/200–30
M
1/200–30秒、BulbB门)、Time
(遥控B
门)
* 当闪光模式选为慢同步、后帘同步或防红眼带慢同
步时,快门速度可低至30秒。
D 第三方闪光灯组件
本照相机无法与在照相机X接点应用超过250V电压或是
会使配件热靴的接点短路的闪光灯组件一起使用。使用
这些闪光灯组件不仅可能干扰照相机的正常操作,还会
损坏照相机和/或闪光灯的闪光同步电路。
D i-TTL闪光控制
当在照相机上安装了支持尼康创意闪光系统的另购闪光
灯组件并设为T
TL
时,照相机将使用监控预闪进行均衡
或标准“i-TTL补充闪光式闪光控制。i-TTL闪光控制不适
用于不支持尼康创意闪光系统的闪光灯组件。本照相机
支持以下i-TTL闪光控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