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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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本产品受美国出口管理规定 (
EAR
)管控。除出口至受禁运或特殊管
控的国家(目前包括古巴、伊朗、朝鲜、苏丹及叙利亚;该国家名单
可能会发生变更)时以外,无需美国政府的许可。
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禁止使用无线设备。若要在出售国以外的地方
使用本产品的无线功能,请先与尼康售后服务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
联系。
本设备中的蓝牙传输器在
2.4GHz
频段下工作。
阿尔及利亚、塔希提岛、卡塔尔和埃及用户须知
尼康公司在此声明无线电设备类型
Z7
和
Z6
符合
2014/53/EU
指令。
EU
符合性声明的全文可在以下网站中获取:
•
Z7:
https://imaging.nikon.com/support/pdf/DoC_N1710.pdf
•
Z6:
https://imaging.nikon.com/support/pdf/DoC_N1711.pdf
新加坡用户须知
本设备遵循无线电频率规定。未粘贴至本设备的认证标签内容如下。
蓝牙和
Wi-Fi
(无线局域网络)
商号:
型号:
Z7
商号:
型号:
Z6
Complies with
IMDA Standards
DA10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