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Table Of Contents
- 想立即進行拍攝時
- 包裝內物品
- 關於本說明書
- 目錄
- 選單列表
- 安全須知
- 聲明
- 開始瞭解相機
- 開始步驟
- 基本攝影與重播
- 基本設定
- 拍攝控制
- i 選單
- 重播
- 選單指南
- 預設設定
- 重播選單:管理影像
- 相片拍攝選單:拍攝選項
- 短片拍攝選單:短片拍攝選項
-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 設定選單:相機設定
- 修飾選單:建立經修飾的版本
- 我的選單/最近的設定
- 建立與電腦或智慧型裝置的無線連 接
- 有線連接至電腦和 HDMI 裝置
- 連機閃光燈攝影
- 遙控閃光燈攝影
- 故障診斷
- 技術註釋
- 套裝鏡頭說明書
- 索引
- 透過韌體更新進行的更改
89對焦
*
當使用觸控選擇一隻眼睛時,請注意相機可能無法對焦於您想對焦的那一隻眼
睛。請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所需眼睛。
V
[
觸控
AF]
• 輕觸螢幕可對焦於所選點。當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快門
不會釋放。
•
若
AF
區域模式選為
[
自動區域
AF
]
、
[
自動區域
AF
(人物)
]
或
[
自動區域
AF
(動物)
]
,相機將追蹤在畫面中移動的所選
主體。若要切換至其他主體,請在螢幕中輕觸該主體。若相
機偵測到人物的臉部或眼部或者狗或貓的臉部或眼部,相機
將對焦於並追蹤離所選點最近的臉部或眼部
*
。
X
[
關閉
]
觸控快門停用。
f
[
對焦點定位
]
• 輕觸螢幕可定位對焦點。相機不會對焦,並且從螢幕上抬
起手指時快門不會釋放。
• 若
AF
區域模式選為
[
自動區域
AF]
、
[
自動區域
AF
(人
物)
]
或
[
自動區域
AF
(動物)
]
,相機將追蹤在畫面中移
動的所選主體。若要切換至其他主體,請在螢幕中輕觸該
主體。若相機偵測到人物的臉部或眼部或者狗或貓的臉部
或眼部,相機將追蹤離所選點最近的臉部或眼部
*
。
選項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