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南 (PDF版本)
Table Of Contents
- 目錄
- 想立即進行拍攝時
- 開始之前
- 相機部件
- 使用選單
- 開始步驟
- 基本攝影與重播
- 拍攝設定
- 短片記錄
- 查看照片
- 修飾相片
- 編輯短片
- 語音備忘
- 連接至 HDMI 電視機和記錄裝置
- 連接至智慧型裝置
- 連接至電腦或 FTP 伺服器
- 連接至其他相機
- 閃光燈攝影
- 遙控閃光燈攝影
- 相片拍攝選單
- 短片記錄選單
- 用戶設定選單
- 選單項目和預設設定
- 用戶設定庫
- a1:連續 AF 模式優先
- a2:單次 AF 模式優先
- a3:追蹤對焦連 Lock-on
- a4:使用的對焦點
- a5:依照方向儲存對焦點
- a6:觸發 AF
- a7:對焦點保持
- a8:限制 AF 區域模式選擇
- a9:對焦模式限制
- a10:對焦點循環方式
- a11:對焦點顯示
- a12:內置 AF 輔助照明燈
- a13:峰值對焦
- a14:對焦點選擇速度
- a15:AF 模式中的手動對焦環
- b1:ISO 感光度等級值
- b2:曝光控制的 EV 等級
- b3:簡易曝光補償
- b4:矩陣測光臉部偵測
- b5:偏重中央區域
- b6:微調最佳曝光
- b7:f 值改變時保持曝光值
- c1:快門釋放按鍵 AE-L
- c2:自拍
- c3:電源關閉延遲
- d1:連續拍攝速度
- d2:單次連拍最大張數
- d3:預先釋放捕捉/拍攝選項
- d4:同步釋放模式選項
- d5:延長快門速度範圍(M)
- d6:限制可選擇的影像區域
- d7:檔案編號順序
- d8:顯示模式(相片 Lv)
- d9:星光顯示(相片 Lv)
- d10:暖色調顯示色彩
- d11:LCD 照明
- d12:連拍模式下查看全部
- d13:釋放定時指示器
- d14:影像構圖
- d15:網格類型
- d16:虛擬水平線類型
- d17:自定螢幕拍攝顯示
- d18:自定觀景器拍攝顯示
- d19:高 FPS 觀景器顯示
- e1:閃光燈同步速度
- e2:快門速度閃光燈同步
- e3:閃光曝光補償
- e4:自動閃光 ISO 感光度控制
- e5:模擬閃光
- e6:自動包圍(模式 M)
- e7:包圍次序
- e8:連拍時閃光優先順序
- f1:自定 i 選單
- f2:自定控制(拍攝)
- f3:自定控制(重播)
- f4:控制鎖定
- f5:反向旋轉撥盤
- f6:釋放按鍵以使用撥盤
- f7:反向指示器
- f8:反向旋轉對焦環
- f9:對焦環旋轉範圍
- f10:控制環反應
- f11:對焦環/控制環功能交換
- f12:全螢幕重播時輕彈操作
- f13:偏好副選擇器中央
- g1:自定 i 選單
- g2:自定控制
- g3:控制鎖定
- g4:限制 AF 區域模式選擇
- g5:對焦模式限制
- g6:AF 速度
- g7:AF 追蹤靈敏度
- g8:高解像度數碼變焦速度
- g9:精細 ISO 控制(模式 M)
- g10:延長快門速度範圍(模式 M)
- g11:顯示輔助
- g12:條紋圖案
- g13:限制條紋圖案色調範圍
- g14:網格類型
- g15:亮度資訊顯示
- g16:自定螢幕拍攝顯示
- g17:自定觀景器拍攝顯示
- g18:紅色 REC 畫面指示器
- 重播選單
- 設定選單
- 網路選單
- 我的選單/最近的設定
- 故障診斷
- 技術註釋
- 索引
輕觸螢幕可對焦於所選點。快門將在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釋放。
輕觸如圖所示的圖示可選擇透過輕觸螢幕所執行的操作。
觸控快門
選項 說明
W
[觸控快
門/觸控
AF]
輕觸螢幕對焦於所選點,然後抬起手指即可釋放快門。
當使用觸控選擇一隻眼睛時,請注意相機可能無法對焦於您想對焦的那一隻眼
睛。請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所需眼睛。
若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相機將對焦於所選點、釋放快門並追蹤
所選主體。按下 J 結束主體追蹤。
僅在相片模式下才可用。
X
[關閉] 觸控快門停用。
f
[對焦點
定位]
輕觸螢幕可定位對焦點。相機不會對焦,並且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快門不會釋
放。
若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主體追蹤 AF] 或 [自動區域 AF],對焦將追蹤所選點上
的主體。按下 J 結束主體追蹤。
V
[觸控
AF]
輕觸螢幕可對焦於所選點。當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快門不會釋放。
若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主體追蹤 AF] 或 [自動區域 AF],相機將對焦於並追蹤
所選點上的主體。按下 J 結束主體追蹤。
115
對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