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指南(PDF版)

Table Of Contents
功能 说明
A
[预设对焦点]
按下控制可选择一个预设对焦点。
选择预设对焦点时,请先将其加亮显示,然后按
住控制并按下对焦模式按钮直至对焦点闪烁。
所选控制的功能可通过在加亮显示[预设对焦点]
按下 2 进行选择。
[按下时调用对焦点]:按下控制可调用预设对焦
点。
[按住时调用对焦点]:按住控制可选择预设对焦
点。释放控制时会恢复按下控制之前所选的对
焦点。
K
[选择中央对
焦点]
按下控制可选择中央对焦点。
F
[保存对焦位
]
按住该控制可保存当前对焦位置。
使用被指定[重新调用对焦位置]的控制可以复所
保存的位置调用记忆)。
当保存对焦位置时,可以选择使用已指定[新调
用对焦位置]的任意控制([保存到所有])或仅使用
特定控制([单独保存])重新调用对焦位置。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保存和重新调用对焦位
0 671)。
H
[重新调用对
焦位置]
按下该控制可重新调用通过已指定[保存对焦位置]
控制所保存的对焦位置。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保存和重新调用对焦位
0 671)。
A
[AF-ON]
按下控制可与按下 AF-ON 按钮时一样启动自动对
焦。
当对焦模式选为 AF-C 时,照相机将以自定义设定
g6 [AF 速度]所选的速度对焦。
699
g2:自定义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