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指南(PDF版)
Table Of Contents
- 想立即进行拍摄时
- 包装内物品
- 关于本使用说明
- 目录
- 安全须知
- 声明
- 开始了解照相机及其菜单
- 开始步骤
- 基础拍摄与播放
- 拍摄设定
- 视频录制
- 查看和润饰照片
- 语音留言
- 连接至HDMI电视机和录制设备
- 连接至智能设备
- 连接至计算机或FTP服务器
- 连接至其他照相机
- 闪光拍摄
- 遥控闪光拍摄
- 菜单指南
- 默认设定
- 照片拍摄菜单:拍摄选项
- 视频拍摄菜单:视频拍摄选项
- 自定义设定:微调照相机设定
- 播放菜单:管理照片
- 设定菜单:照相机设定
- 网络菜单:网络连接
- 我的菜单/最近的设定
- 故障排除
- 技术注释
-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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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未经尼康公司的事先书面许可,对本产品附属的相关使用说明之所有内容,不得以任
何形式进行翻版、传播、转录或存储在可检索系统内,或者翻译成其他语言。
• 尼康公司保留可随时更改本使用说明内载之硬件及软件的外观和技术规格的权利。
• 尼康公司对因使用本产品而引起的损害不承担法律责任。
• 本公司已竭尽全力来确保本使用说明内载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如果您发现任何
错误或遗漏,请致电尼康客户支持中心服务热线反映。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 有关拷贝或复制限制的注意事项
请注意,通过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或其他设备,采用数码拷贝或复制的方式来拥有相关
资料的行为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 法律禁止拷贝或复制的项目
请勿非法拷贝或非法复制纸币、硬币、有价证券、国债债券或地方政府债券,即使这
类拷贝或复制品上印有
“
样本
”
字样亦然。
禁止拷贝或复制国外流通的纸币、硬币或有价证券。
除非事先获得政府许可,否则禁止拷贝或复制由政府所发行而尚未使用的邮票或明信
片。
请勿拷贝或复制由政府所发行的邮票,以及法律上规定的证明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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