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件更新补充说明书
Table Of Contents
- 目录
- “C”固件4.00版的变更
- “C”固件4.00版所提供的功能
- “C”固件4.00版所作的变更
- 新增包围增量
- 更长的预拍时间
- JPEG+JPEG记录的新增大尺寸选项
- 新增菜单项目:“自动拍摄”
- N-Log视频的低ISO感光度设定
- 高分辨率数字变焦速度的新选项
- 新增:慢动作视频
- 对i菜单“选择以上传”选项的更改
- 给i菜单添加了“优先上传”选项
- 支持电动变焦
- 新增自定义设定:d6“曝光延迟模式”
- 自定义设定f2“自定义控制(拍摄)”和g2“自定义控制”的新选项
- 自定义设定f3:“自定义控制(播放)”的新增选项
- 对“非CPU镜头数据”的更新
- 增加了IPTC“Category”条目的字符限制
- 新增快门音和音量选项
- 支持在视频模式中选择“取景器显示大小”
- 手动对焦的距离显示更新
- 对“连接到FTP服务器”的更改和添加
- 对同步释放的更改
- 主照相机的新增“重写版权信息”选项
- “C”固件4.00版的菜单项目和默认值
- “C”固件4.00版的升级后规格
- “C”固件4.10版的变更
- 索引
在自动拍摄设定显示中加亮显示[高级:动作]并按下 J。
将显示动作条件。
按下 W(Q)按钮并选择方向。
将显示方向条件。
加亮显示方向并按下 J 确定选择(M)或取消选择(U)。
按下 X 保存更改并返回动作设定显示。
旋转主指令拨盘选择[1]至[5]的[Speed]。选择较高值将拍摄对象
侦测限制为移动较快的拍摄对象,选择较低值包含以较慢速度
移动的拍摄对象。
“拍摄条件”>“动作”
该选项用于选择触发自动拍摄的拍摄对象的移动方向、尺寸和速度。
旋转主指令拨盘选择拍摄对象速度。
提示:尺寸和速度
在动作设定显示中通过绿框显示符合[Subject Size]和[Speed]条件的拍摄对象。
[Speed]是按拍摄对象水平横穿画面所花的时间测量的。各值的大概时间如下所列。移动过快
的拍摄对象可能无法侦测。
[1]:约 5 秒或以下
[2]:约 4 秒或以下
[3]:约 3 秒或以下
[4]:约 2 秒或以下
[5]:约 1 秒或以下
将[Subject Size]和[Speed]均选为[1]更便于照相机侦测以各种速度移动的各种尺寸的拍摄对
象。建议您从低值开始,然后逐渐提高并在动作设定显示中检查绿框的显示,或者拍摄测试照
片直至拍摄对象侦测按预期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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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菜单项目:“自动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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