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件更新补充说明书
Table Of Contents
- 目录
- “C”固件4.00版的变更
- “C”固件4.00版所提供的功能
- “C”固件4.00版所作的变更
- 新增包围增量
- 更长的预拍时间
- JPEG+JPEG记录的新增大尺寸选项
- 新增菜单项目:“自动拍摄”
- N-Log视频的低ISO感光度设定
- 高分辨率数字变焦速度的新选项
- 新增:慢动作视频
- 对i菜单“选择以上传”选项的更改
- 给i菜单添加了“优先上传”选项
- 支持电动变焦
- 新增自定义设定:d6“曝光延迟模式”
- 自定义设定f2“自定义控制(拍摄)”和g2“自定义控制”的新选项
- 自定义设定f3:“自定义控制(播放)”的新增选项
- 对“非CPU镜头数据”的更新
- 增加了IPTC“Category”条目的字符限制
- 新增快门音和音量选项
- 支持在视频模式中选择“取景器显示大小”
- 手动对焦的距离显示更新
- 对“连接到FTP服务器”的更改和添加
- 对同步释放的更改
- 主照相机的新增“重写版权信息”选项
- “C”固件4.00版的菜单项目和默认值
- “C”固件4.00版的升级后规格
- “C”固件4.10版的变更
- 索引
从值[1]至[5]中选择[Subject Size]。选择较低的值以包括较小的
拍摄对象,选择较高值将拍摄对象侦测限制为较大的拍摄对
象。
各设定在外观上的拍摄对象尺寸(作为视角百分比)如下所
列。
[1]:2.5%或以上
[2]:5%或以上
[3]:10%或以上
[4]:15%或以上
[5]:20%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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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的尺寸侦测到的拍摄对
象
旋转主指令拨盘可选择拍摄对象尺寸。
提示:尺寸选项
在拍摄对象侦测显示中通过绿框显示符合[Subject Size]条件的拍摄对象。
[1]的[Subject Size]更便于照相机侦测各种尺寸的拍摄对象。建议您从低值开始,然后逐渐提
高并在拍摄对象侦测显示中检查绿框的显示,或者拍摄测试照片直至拍摄对象侦测按预期发挥
作用。
按下 i 按钮。
照相机将保存更改并返回自动拍摄设定显示。
D 注意事项:拍摄对象侦测
若选择“自动”或“人物”,则侦测到人像拍摄对象时将开始自动拍摄,无论他们是否面向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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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菜单项目:“自动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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