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件更新补充说明书
Table Of Contents
- 目录
- “C”固件4.00版的变更
- “C”固件4.00版所提供的功能
- “C”固件4.00版所作的变更
- 新增包围增量
- 更长的预拍时间
- JPEG+JPEG记录的新增大尺寸选项
- 新增菜单项目:“自动拍摄”
- N-Log视频的低ISO感光度设定
- 高分辨率数字变焦速度的新选项
- 新增:慢动作视频
- 对i菜单“选择以上传”选项的更改
- 给i菜单添加了“优先上传”选项
- 支持电动变焦
- 新增自定义设定:d6“曝光延迟模式”
- 自定义设定f2“自定义控制(拍摄)”和g2“自定义控制”的新选项
- 自定义设定f3:“自定义控制(播放)”的新增选项
- 对“非CPU镜头数据”的更新
- 增加了IPTC“Category”条目的字符限制
- 新增快门音和音量选项
- 支持在视频模式中选择“取景器显示大小”
- 手动对焦的距离显示更新
- 对“连接到FTP服务器”的更改和添加
- 对同步释放的更改
- 主照相机的新增“重写版权信息”选项
- “C”固件4.00版的菜单项目和默认值
- “C”固件4.00版的升级后规格
- “C”固件4.10版的变更
- 索引
检查照相机是否能使用所选条件如期侦测到拍摄
对象。
照相机所侦测到的拍摄对象在设定确认对话框
中以绿框显示。
当 AF 区域模式选为[自动区域 AF]以外的选项
时,可以选择对焦点。
若将 AF 区域模式选为[宽区域 AF(C1)]或[宽区
域 AF(C2)],则通过按住对焦模式按钮并按下
1、3、4 或 2 可选择对焦区域的尺寸。
通过按下对焦模式按钮并旋转副指令拨盘,可
以从设定确认对话框中选择 AF 区域模式。
若未按预期显示绿框,则按下 i 按钮并重复步
骤 9 和 10 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启动自动拍摄。
若要启动自动拍摄,请按下设定确认对话框中
的视频录制按钮。
拍摄将在侦测到符合所选条件的拍摄对象时开
始,并在条件符合期间持续。
仅当为[拍摄条件]选择的所有选项均满足时才会
触发自动拍摄。
如果持续约 3 分钟没有进行任何操作,则拍摄
显示将关闭以节省电力,但是自动拍摄将保持
激活。通过按下 DISP 按钮或半按快门释放按钮
可重新激活该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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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菜单项目:“自动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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