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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可指定的功能如下所示。可用功能根據控制的不同而異。
功能 說明
K
[選擇中央對焦
]
按下該控制可選擇中央對焦點。
F
[儲存對焦位置]
按住控制可儲存目前的對焦位置。
可使用已指定 [選用對焦位置] 的控制恢復儲存的位置(記憶預設
對焦)。
儲存對焦位置時,您可以選擇是使用指定了 [選用對焦位置][儲存
至全部])或還是僅使用特定控制([逐一儲存])進行調用。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見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0 587)。
H
[選用對焦位置]
按下該控制可選用使用已指定 [儲存對焦位置] 的控制儲存的對焦位
置。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見儲存和選用對焦位置0 587)。
z
[切換眼睛]
當相機偵測到人物和動物主體的眼睛時,按下該控制可選擇用於對焦
的眼睛。
d
[AF 區域模式]
按住控制可選擇一個預設 AF 區域模式。釋放控制時會恢復先前有效
AF 區域模式。
若要選擇 AF 區域模式,請在反白顯示 [AF 區域模式] 時按下 2
5
[AF 區域模式 +
AF-ON]
按住控制可選擇一個預設 AF 區域模式並啟動自動對焦。釋放控制時
會恢復先前有效的 AF 區域模式。
若要選擇 AF 區域模式,請在反白顯示[AF 區域模式 + AF-ON]
按下 2
A
[AF-ON] 按下該控制可使用自動對焦進行對焦。
F
[ AF 鎖定] 按住控制時,對焦鎖定。
E
[保持 AE 鎖定]
按下該控制時,曝光鎖定。釋放快門時曝光鎖定不會結束。曝光保持
鎖定直至再次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
N
[保持 A
WB
]
若將白平衡選為
[自動] [自然光(自動)],白平衡將在按下控制
(白平衡鎖定)時鎖定。釋放快門時白平衡鎖定不會結束。而當再次
按下該控制或待機定時超過時效時,鎖定將會釋放。
580
f2:自定控制(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