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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tooth Wi-Fi (無線區域網路)
本產品受美國出口管理規章(EAR)管控。除出口至受禁運或特殊管控的國家(目前包括古巴、伊朗、
朝鮮、蘇丹及敘利亞;該國家名單可能會發生變更)時以外,將本產品出口至其他國家時,均無需美國
政府的許可。
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能禁止使用無線裝置。熟悉並遵守所有適用的當地法規。
本裝置中的
Bluetooth 傳送器在 2.4 GHz 頻帶下工作。
台灣使用者須知
使用無線區域網路產品時的注意事項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
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
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
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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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tooth Wi-Fi (無線區域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