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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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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充电
使用前,请在附送的MH-32充电器中为附送的EN-EL25a/EN-EL25电池
充电。
D 电池与充电器
请阅读并遵循安全须知028)和照相机和电池的保养:注意事项
0522)中的警告和注意事项。
若要使用EN-EL25a,照相机的固件版本必须为C: 1.50或更高版本
0376)。
请将充电器插入家用插座进行充电。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
随附连接有适配器的充电器。充电指示灯在充电时闪烁,并在充
电完成时点亮。
电池充满电所需的时间约为2小时40分钟(使用EN-EL25a时)或2
小时30分钟(使用EN-EL25时)(针对电量耗尽的电池)。
D CHAR
GE(充电)指示灯快速闪烁
CHARGE指示灯快速闪烁(每秒8次):
发生电池充电错误:断开充电器的电源,然后取出并重新插入电池。
周围温度太高或太低:在指定温度范围(0–40℃)内使用充电器。
若问题仍然存在,请断开充电器的电源结束充电。将电池和充电器送至尼
康售后服务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