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南 (PDF版本)
Table Of Contents
- 想立即進行拍攝時
- 包裝內物品
- 關於本文件
- 目錄
- 選單列表
- 安全須知
- 聲明
- 開始瞭解相機
- 開始步驟
- 基本攝影與重播
- 基本設定
- 拍攝控制
- i 選單
- 重播
- 選單指南
- 預設設定
- 重播選單:管理影像
- 相片拍攝選單:拍攝選項
- 視頻記錄選單:短片記錄選項
-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 設定選單:相機設定
- 修飾選單:建立經修飾的版本
- 我的選單/最近的設定
- 建立與電腦或智慧型裝置的無線連接
- 有線連接至電腦和 HDMI 裝置
- 連機閃光燈攝影
- 遙控閃光燈攝影
- 故障診斷
- 技術註釋
- 新增的功能
- 索引
寧靜攝影
111
D 寧靜攝影
・ 將[寧靜攝影]選為[開啟]不會使相機完全靜音。相機聲音仍然可能聽
到,例如在自動對焦或光圈調整過程中,調整光圈時相機聲音在光圈
小於(即 f 值高於)f/5.6 的情況下最明顯。
・ 您可能會在相片和拍攝顯示中看到以下現象:
- 由螢光燈、水銀燈或鈉燈等光源照亮的場景中的閃爍或條帶痕跡
- 與移動相關的變形(移動中的主體可能會變形,或者當相機在拍攝期
間發生移動時整個畫面都可能出現變形)
- 螢幕中的鋸齒狀邊緣、彩色邊紋、
摩爾紋
和亮點
- 在由閃爍標識和其他間歇光源照亮的場景中,或者當主體被頻閃燈或
其他閃光光源暫時照亮時出現的明亮區域或明亮條紋
・ 當[寧靜攝影]選為[開啟]時,單次連拍攝影的每秒拍攝幅數會發生改變
(0152)。
・ 寧靜攝影可消除快門的聲音,但攝影者仍需尊重主體的隱私權和肖像
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