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南 (PDF版本)

Table Of Contents
A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334
功能 說明
n
[主體追蹤]
AF 區域模式選為[自動區域 AF][自動區域
AF(人物)][自動區域 AF(動物)]時,按下控制
可啟用主體追蹤;對焦點將變為瞄準網格且螢
幕和觀景器將變為主體追蹤顯示。
- 若要結束主體追蹤 AF,請再次按下該控制或
按下
W
(
Q
) 按鍵。
L
[寧靜攝影]
按下控制可執行寧靜攝影。再次按下可取消寧
靜攝影。
b
[實時顯示資訊
顯示關閉]
按下控制可隱藏螢幕上的圖示和拍攝資訊。再
次按下按鍵可顯示圖示和拍攝資訊。
b
[構圖網格顯
]
每按一次按鍵,螢幕上的構圖網格會在[關閉]
[開啟(3x3)][開啟(4x4)]之間切換。
p
[變焦開啟/
]
按下控制可放大目前對焦點周圍區域的顯示
(事先已選定縮放率)。再次按下可取消縮
放。
O
[我的選單] 按下控制可顯示我的選單
3
[存取我的選單
首個項目]
按下控制將跳至我的選單中的首個項目。選
擇該選項可快速存取常用的選單項目。
K
[重播] 按下控制可開始重播。
J
[選擇影像區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指令撥盤可選擇影像區
域。
8
[影像品質/
]
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主指令撥盤可選擇影像品
質選項,按下控制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則可
選擇影像大小。
m
[白平衡]
若要選擇白平衡選項,請按住按鍵並旋轉主指
令撥盤。某些選項提供可透過旋轉副指令撥盤
進行選擇的副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