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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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
本機可以使用以下的記憶卡
(在本文中這些記憶卡統稱為記憶卡。)
¢ SDHC 記憶卡是 SD 協會在 2006 年針對容量超過 2GB的大容量記憶卡制定的記憶卡標準
¢ 可以在相容SDHC記憶卡的設備中使SDHC憶卡但無法在僅相容SD記憶卡的設備中使用
SDHC 記憶卡 (請務必閱讀使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
如果使用容量在 4GB以上的記憶卡僅可以使用帶 SDHC 標誌(表示符合 SD 標準)的記憶卡
請在此網站上確認最新資訊
http//panasonic.co.jp/pavc/global/cs
(本網站為英文網站。)
注意
當存取指示點亮時[ 正在寫入讀取或清除圖片或者正在格式 (P29) 內置記憶體或記憶卡時],請
勿關閉本機取出電池或記憶或者拔下 AC 配器可選件) 此外請勿使相機受到震動
擊或靜電
否則可能會損壞記憶卡或記憶卡上的資料本機可能無法再正常工作
如果由於震動撞擊或靜電而使操作失請重新執行操
由於電磁波電或者相機或記憶卡的故障置記憶體或記憶卡上的資料可能會受損或丟失
議將重要的資料保存到 PC 等設備中
請勿在 PC 或其他設備上格式化記憶卡 為了確保正常工作請僅在相機上格式化記憶卡 (P29)
請將記憶卡遠離兒童的接觸範圍以防止吞食
記憶卡
記憶卡的種類 特徵
SD 記憶卡8MB 2GB
(使用符合 SD 標準 FAT12 FAT1 6
格式格式化)
記錄和寫入的速度快
帶有寫保護開關
A(當此開關設定到
[LOCK] 位置無法進行資料的寫入
除或格式化 當開關返回到其初始位置
可以進行寫入清除和格式化資料的
作。)
SDHC 記憶4GB 32 GB
¢
(使用符合 SD 標準 FAT32 格式格式
化)
2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