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 23 -
準備
本機可以使用以下的記憶卡
(在本文中這些記憶卡統稱記憶卡。)
¢ SDHC 記憶卡是 SD 協會在 2006 年針對容量超 2GB的大容量記憶卡制定的記憶卡標準
¢ 可以在相容 SDHC 記憶卡的設備中使用 SDHC 記憶卡但無法在僅相容 SD 記憶卡的設備
使用 SDHC 記憶卡 (請務必閱讀使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
如果使用容量 4GB以上的記憶卡僅可以使用帶 SDHC 標誌(表示符合 SD 標準的記憶卡
錄製動態影像建議使用 SD 速度等級
¢
為“ Class 6上的記憶卡
¢ SD 速度等級是關於連續寫入的速度標準
請在此網站上確認最新資訊
http://panasonic.co.jp/pavc/global/cs
(本網站為英文網站。)
注意
當存取指示點亮時 [ 正在寫入讀取或清除圖片或者正在格式化 (P36) 內置記憶體或記憶卡時 ]
請勿關閉本機取出電池或記憶卡或者拔下 AC 適配器(可選件) 此外請勿使相機受到震動
撞擊或靜電
否則可能會損壞記憶卡或記憶卡上的資料本機可能無法再正常工作
如果由於震動撞擊或靜電而使操作失請重新執行操作
由於電磁波靜電或者相機或記憶卡的故障內置記憶體或記憶卡上的資料可能會受損或丟失
議將重要的資料保存到 PC 等設備中
請勿在 PC 或其他設備上格式化記憶卡 為了確保正常工作請僅在相機上格式化記憶卡 (P36)
請將記憶卡遠離兒童的接觸範圍以防止吞食
記憶卡
記憶卡的種類 特徵
SD 記憶卡8MB 2GB
(使用符合 SD 標準的 FAT12 FAT16
格式格式化)
記錄和寫入的速度快
帶有寫保護開
A(當此開關設定到
[LOCK] 位置時無法進行資料的寫入
除或格式化 當開關返回到其初始位
時,可以進行寫清除和格式化資料的
操 作。)
SDHC 記憶
4GB 32 GB
¢
(使用符合 SD 標準的 FAT32 格式格式
化)
MultiMediaCard
靜態影像專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