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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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事項
建議在電力耗盡之後再行充電。若是在電
力尚未耗盡之前即行充電,會降低電池效
能。此稱為“記憶效應”。
當發生“記憶效應”的情況時,請繼續使
用電池,直到相機停止運作之後再充滿
電。電池效能會在數次充電及放電之後回
復正常。
鎳氫電池即使在未使用的情況下,仍會隨
時間自然放電,致使電量愈來愈低。
電池充滿電之後,請立即停止充電。
請勿剝除或刮除鎳氫電池外膜。
請參閱電池充電器的使用說明書。
鎳氫電池的壽命有限。電池的電量會隨時間
逐漸降低。使用相機時,即使在電池充滿電
的情況下,可使用的時間亦非常短,即表示
電池已達其使用壽命。請購買新電池。
電池壽命會因存放、使用及環境狀況而
異。
長時間不使用電池時
若將電池留置在相機中,電池會持續放
電。這是因為即使將相機關機,仍會有微
弱的電流通過。如果電池一直留在相機
中,會放電過量,即使充電亦可能無法再
度使用。
為長期保存電池,建議一年充電一次。在
電池完全放電後,請將電池從相機中取
出,再次收存。
對於英國和歐洲大陸用戶
關於可充電電池的注意事項
電池為指定的可回收再利用電池。
請遵照您當地的回收再利用法規。
電池壽命
可錄製的影像數量(在標準影像模式[ ]中
CIPA為計算標準)
使用的電池 拍攝張數(約)
Panasonic鹼性電池
(有隨附或選購配件)
180張圖片
(90分)
充滿電的Panasonic鎳氫電池
(選購配件)
470張圖片
(235分)
Panasonic氫氧電池
(選購配件)
270張圖片
(135分)
CIPA標準之拍攝條件
溫度:23°C/濕度:LCD顯示屏開啟時為
50%
Û
1
使用Panasonic SD記憶卡(16 MB)
開機30秒之後開始拍攝。(當光學影像穩
定器功能設為[模式2]時)
30秒拍攝一次,每两次拍攝用一次完
全閃光。
每次拍攝時從遠攝到廣角或相反方向轉動
變焦桿。
每拍攝10張即關機。等待相機電池冷卻。
Û1
使用自動power LCDpower LCD功能
或高角度模式時,可錄製影像的數量便
會減少(第36頁)
CIPA是[相機與影像產品協會(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的縮寫。
拍攝張數會隨拍攝間隔時間而異。拍攝間
隔時間若是變長,可錄製的影像數亦會隨
之減少。(例如,每2分拍攝一張時:約為
30秒拍攝一張之拍攝張數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