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24BDL4151T
iv
欧洲欧盟符合性声明
本设备符合无线电设备规程(2014/53/EU)的基本要求。已采用了以下测试方法以证实答无线电设备规程(2014/53/EU)基本要求的推定:
- EN60950-1/EN62311/EN300328/EN301893/EN301489
欧洲声明
重要事项:
此设备在 5150-5350MHz 频率范围内运行时,仅限室内使用。
AT BE BG HR CY CZ DK
EE FI FR DE EL HU IE
IT LV LT LU MT NL PL
PT RO SK SI ES SE UK
辐射暴露声明:
此设备符合针对非受控环境而规定的 CE 辐射暴露限制。此设备在安装和运行时,应确保辐射器和身体之间至少相距 20cm
下面列出了在欧盟地区的频率、模式和最大发射功率:
2412-2472MHz (802.11g 6Mbps): 19.98dBm
2402-2480MHz (EDR 3Mbps): 9.65dBm
2402-2480MHz (LE 1Mbps): 9.80dBm
5180-5240/5260-5320/5500-5700MHz (802.11 ac VHT40 MCS0/NSS1): 22.95dBm
Taiwa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
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小心:
若未经符合性责任方明确许可而对此设备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会使用户失去操作此设备的资格。
此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在一起或协同运行。
5GHz 产品的运行仅限在室内使用。
辐射暴露声明:
此设备符合针对非受控环境而规定的 FCC 辐射暴露限制。此设备在安装和运行时,应确保辐射器和身体之间至少相距 2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