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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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条例声明
1. 当手机出现故障 客户凭购机的有效发票及
三包凭证享受三包权利
符合其中保修规定的可选择最近的飞利浦授权
维修中心享受保修服务
客户可通过服务热线咨
询维修网点
2. 凡本公司出售的手机主机享有自购买日起壹
年的保修
充电器保修壹年 电池保修半
年
耳机保修叁个月
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则不属于三包范围 属
非保修手机
维修中心将作保外收费维修处
理
• 手机无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 亦不能提供有
效证据证明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
并超过出
厂日期 15 个月
• 购机发票或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
识不符或被涂改
包括手机调出的 IMEI 号和
机身背贴上的不符
• 手机背后的封条或标签被撕毁 / 涂改 / 损坏 /
不可辨识
手机的保修标记被拆封或丢失
• 手机浸液 如 入水 / 手汗 / 使用环境潮湿
摔过 非法拆装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 维护 保养
或意外或运输所造成的损坏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 水灾 战争等原因
造成的损坏
4. 其他限制 本保证和三包凭证构成完整的协
议书
除上述明确表明的保证内容 以及法律
和不可排除的内容以外
飞利浦不提供其它
任何保修
并且特此声明不保证 任何适销
性
也不对某一特定用途做默认保修
飞利浦对任何有关该产品的购买及使用而引
起的无论何种类型
原因的损失 或及何种
形式与特点的索赔的全部赔偿额
只限于原
始产品当时的购买金额
然而
飞利浦将不负责任何因本产品的购买
或使用而引 发的惩罚性的
特别的 意外
的
间接的或相应而生的损害 ( 包括但不限
于使用损失
时间损失 各种不便 商业损
失
利润损失 商业机会损失 货物及服务
的替换费用
投资损失 商誉信誉损害或数
据丢失及第三方索赔)
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
度内
不论飞利浦是否已被告知这种损失的
可能性
尽管任何有限补偿的基本目的也无
法实现
但这些限制依然有效
本条例和三包凭证将构成客户与飞利浦之间
Philips350_GB_APMEA.book Page 94 Friday, February 13, 2004 5:57 PM